高温的危害

1法定职业病

高温可引起的法定职业病是: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为《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Z41-)。

职业性中暑包括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重症中暑又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热射病是一种致命性急症,病死率较高。

2什么是高温作业?

现行的职业卫生标准中定义也不同,请往下看。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中的定义:在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温相结合的异常气象条件下,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中的定义: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GBT指数≥25℃的作业。

3)《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中的定义:在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温相结合的异常气象条件下,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与GBZ1-中的定义一样,我们日常评价中主要依据这个标准定义。

3高温作业的卫生限值

1)接触时间率%,体力劳动强度为Ⅳ级,WBGT指数限值为25℃;劳动强度分级每下降一级,WBGT指数限值增加1℃~2℃;接触时间率每减少25%,WBGT限值指数增加1℃~2℃,见下表。

2)本地区室外通风设计温度≥30℃的地区,下表中规定的WBGT指数相应增加1℃。

判断本地区是否为室外通风设计温度≥30℃的地区,可以参看《全国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调室外气象参数表》(GB-)。

4什么是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是一个气象学上的定义。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持续3天以上35℃天气即为高温热浪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即双高作业)

5高温的危害

高温天气,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影响是产生中暑以及诱发心、脑血管疾病导致死亡。

人体在过高环境温度作用下,体温调节机制暂时发生障碍,而发生体内热蓄积,导致中暑。中暑按发病症状与程度,可分为:热虚脱,是中暑最轻度表现,也最常见;热辐射,是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导致下肢血管扩张,血液淤积,而发生昏倒;日射病是由于长时间暴晒,导致排汗功能障碍所致。

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在高温潮湿无风低气压的环境里,人体排汗受到抑制,体内蓄热量不断增加,心肌耗氧量增加,使心血管处于紧张状态,闷热还可导致人体血管扩张,血液粘稠度增加,易发生脑出血、脑梗死、心肌梗等症状,严重的可能导致死亡。

6高温天气的个人防护事项

1)在户外工作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切忌在太阳下长时间裸晒皮肤,最好带冰凉的饮料;

2)不要在阳光下疾走,也不要到人聚集的地方。从外面回到室内后,切勿立即开空调吹;

3)要尽量避开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这一时段出行,应在口渴之前就补充水分;

4)保持充足睡眠,有规律地生活和工作,增强免疫力;

5)要注意对特殊人群的关照,特别是老人和小孩,高温天容易诱发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和小儿不良症状;

6)预防日光照晒后,日光性皮炎的发病。如果皮肤出现红肿等症状,应用凉水冲洗,医院治疗;

7)出现头晕、恶心、口干、迷糊、胸闷气短等症状时,应怀疑是中暑早期症状,应立即休息,喝一些凉水降温,医院治疗。

7高温天气的人单位采取的保护措施

1)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2)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4)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6)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7)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8)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9)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10)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11)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更多内容见《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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